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管理,强化对试卷命题质量、批阅质量、成绩管理、试卷存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根据《长沙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试行)(长大发〔2018〕34号)》、《长沙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长大发〔2017〕42号),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组织专家于2021年4月,对全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进行了抽查。现将学校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请各学院对照专家意见落实整改。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试卷61本(覆盖12个学院),全校12个学院中总评等级为“A”的有2个学院,占16.67%;其他10个学院总评均为“B”,占83.33%。具体评价等级详见表1。
表1 长沙学院课程考核质量检查评价表
评价结果 学院名称 |
命题 质量 |
阅卷 质量 |
成绩 管理 |
存档 管理 |
总评 |
等级 |
等级 |
等级 |
等级 |
等级 |
土木工程学院 |
A |
B |
B |
A |
A |
机电工程学院 |
B |
B |
A |
A |
B |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 |
B |
B |
D |
A |
B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B |
C |
B |
A |
B |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
A |
A |
B |
A |
A |
法学院 |
A |
A |
D |
A |
B |
影视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 |
B |
B |
C |
B |
B |
外国语学院 |
A |
B |
C |
A |
B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B |
A |
B |
A |
B |
艺术设计学院 |
B |
B |
D |
A |
B |
音乐学院 |
B |
A |
C |
A |
B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B |
B |
B |
A |
B |
二、综合评价
总体来看,各学院高度重视课程考核,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在试卷命题、评阅、成绩评定、材料归档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组织与指导,课程考核的各个环节基本符合要求,与上年度检查情况相比,整改富有成效。虽然各学院都对上学期课程考核材料进行了学院内自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但有不少课程的各个考核环节中仍然存在某些不足,以下就一些共性问题进行梳理,供学院对照整改。
(一)命题质量方面
1. 有的双向细目表中章节分值比例与大纲中课时比例不一致;
2. 双向细目表编写欠规范问题,如有的未进行分值统计,有的错误;试卷中试题类型、试题分值与双向细目表不一致;
3. 参考答案问题,有的参考答案有误;有的参考答案与题目要求不一致;有的参考答案主观题评分标准粗放;有的术科类课程考试说明书中评分标准不规范;
4. 有的试卷难易度不适宜,优良率过高或及格率过低;
5. 有的试卷题型、题量偏少,分值偏高;
6. 有试卷中客观题比例超过40%,有的达70%,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7. 试卷中有文字错误现象;
8. 有只提供一套样卷的情况;
9. 有的A、B卷重复率超过15%,术科类A、B卷考试说明书基本一致;
10. 有教学改革类课程命题欠规范,主观题评分标准粗放。
(二)阅卷质量方面
1. 评分不严谨,没有严格按照参考答案评分,甚至出现漏判、错判现象;
2.分数涂改,且无签名现象;还有的合分错误;
3.批阅标识不统一,有的打“√”或“×”,有的打正分,有的未打小题分;
4. 有的主观题评分未按答案要点评分,只打总分,评分随意;
5. 有随意提高成绩现象,主要是根据成绩评定结果,随意更改卷面成绩,但系统中未修改,最后手写更改打印成绩表中的最终成绩;
6. 有术科类课程未按评分细则评分,只打总分;有带光盘的考核材料未提交评分表。
(三)成绩管理方面
1. 有成绩构成及其比例与教学大纲不一致的情况;
2. 有的平时成绩登记不规范,成绩评定无说明,且随意性大,过高或缺乏区分度,有的班级平时成绩全为100分;
3. 平时成绩登记表内容不完整,有总评实验成绩,但无实验原始成绩登记;
4. 有的手写成绩单上无总评成绩;打印成绩单与手写成绩单上的成绩不一致(有平时成绩,也有总评成绩);
5. 有的试卷难易度分析不准确,缺少针对性的、可行性的教学建议及试卷整改办法;有的试卷分析表上的班级与实际考试班级不一致。
(四)存档管理方面
1.有的试卷袋信息填写不完整;有的无试卷袋;
2.材料不齐全,有的缺少样卷,有的缺少命题审定单,有的缺考场情况登记表,有的缺少责任人签名表等;
3.装订材料错误,如成绩登记表及试卷分析表上的班级与试卷班级不同;有的装订材料顺序错误;
4.试卷评阅表登记不规范,有的内容不完整,有的学分、课程名称错误,有的试题类型和分值与试卷不一致等;
5.光盘存档材料有信息不全的情况。
三、整改建议
课程考核材料既反映学校的教风和学风,也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因此,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和相关教学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长沙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长大发〔2017〕42号)有关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试卷命题质量
试卷命题应更多注重对学生分析、综合、运用能力的考察,适当降低识记性内容考核,避免难度偏低、题量偏少;试卷应有良好的区分度和恰当的不及格率;应依据教学大纲,对命题覆盖率、命题难易程度加以综合把握。
出题须严谨,避免出现表达不清、有歧义、命题错误或不当内容等情况;加强制卷规范性和校对工作,避免出现排版、错漏字等问题。同时,各学院应加强对试卷质量的审核。
(二)进一步加强成绩管理与试卷分析
任课教师需加强对学生的学习过程管理,平时成绩打分要合理,避免打分过高,变相成为课程提分手段;平时成绩构成要有完整的、详细的原始记录,记录表上要有相应的成绩构成及比例说明,对平时成绩打分能够给出合理解释。
试卷分析一般应围绕命题的质量(包括命题来源、覆盖面、难易度,学生答题情况,实际区分度等)、学生学习效果与教师预期的差距、有关改进教学的意见等方面展开具体分析。建议各学院围绕“如何进行试卷分析”开展专题辅导,提高教师试卷分析水平,增强试卷分析的有效性。
(三)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工作
以学院为主导,建立教师-教研室-学院逐级监管模式,规范考试管理工作。针对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学院通过观摩规范试卷和存在问题试卷等方式,让教师更直观的把握各环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试卷管理工作质量。同时,强化对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和刚入职教师)考试管理工作的培训。尤其是在期末考试前,在命题、评分细则、阅卷与登分等方面的规范性培训与指导,使每位教师熟悉试卷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学校也将加强督查力度,除每学期集中抽查一次外,教务处、质评办将适时组织学校教学督导跟踪检查各学院试卷检查存在问题的改进效果。
四、具体评价
具体评分与专家评语见附件,请各学院一一对照,认真整改。
附件:长沙学院课程考核检查意见书
长沙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