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教育教学的文件精神,落实学校党政的指示、决定。
二、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运行,做好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协助教学督导团进行质量监控。
三、负责组织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采集工作,进行数据整理、分析。
四、负责组织学校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和发布工作。
五、组织学校各类教学专项检查与评估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专业综合评价工作。
七、组织新专业的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
八、负责开展本科教学评估工作。
九、制定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制度,负责与教学督导团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负责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及教学评估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与归档;
十一、开展院校研究和调查研究,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的决策咨询。
十二、负责湖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基地的基地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大学生学习指导》的课程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长沙学院大学生学习指导中心的管理,组织开展学习指导工作。
十五、负责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工作,负责高教研究所兼职研究人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十六、搜集和整理国内外高等教育研究、改革与发展的最新信息,定期编辑《高教动态》。
十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 更新时间: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