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考核材料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2 责任编辑:admin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主要教学环节的管理与监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前期各二级学院对课程考核材料全面自查、自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检查,查找并分析课程考核等关键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以促进各学院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要求,从而规范教学行为,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二、工作内容及流程
本次课程考核材料专项检查工作分别为学院自查、随机抽查和整改督查三个环节。具体程序为:
1. 5月3日-10日,各学院按评价标准对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相关材料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和整改,并准备相关提交材料。
2. 5月11日上午12点,质评办将被抽查试卷目录通知到各学院,请各学院将相关材料5月11日下午5点送达质评办(长盛楼5016)。
3.5月12日-22日,质评办组织专家对抽检材料进行评价,形成各学院综合评价意见,确定评价等级。
4.5月23日-27日,质评办汇总专家检查意见形成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专项检查通报,提请各单位对照通报中存在的问题,限期落实整改。
5.6月,质评办组织教学督导团专家到各二级学院开展整改情况集中现场督查,并反馈给相关领导、相关单位,作为奖惩依据。
三、评价标准
本次专项检查根据《长沙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长大发〔2017〕42号)的要求进行,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 质评办统一协调组织,包括成立检查组和督查组,与二级学院联络、检查和督查安排、材料预备及其他相关工作等。
2. 对于本次限期整改督查中再次发现的问题,将依据《长沙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长大发〔2017〕8号)中相关条款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附件
1. 长沙学院课程考核检查意见书
2. 长沙学院课程考核质量检查评价表
长沙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长沙学院教学督导团
二○二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