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评估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4-02-17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质评办/ 高教所
我校2010年新设的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预计将于今年5月初接受省教育厅的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为了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做如下安排:
1.第1-2周(2月17日—3月2日),电子与通信工程信系按照评估方案(附件1)进行自评,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撰写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自评报告,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附件2),请于第2周星期五(2月28日)前将该专业的自评报告及简况表初稿纸质版、电子版交送评建办;
2.第3周(3月3日—9日),评建办组织检查新专业自评报告及简况表,提出修改意见;
3.第4周(3月10日—16日),评建办组织新专业评估支撑材料第一次检查;
4.第5周(3月17日—3月23日),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根据检查的意见与建议,结合评估要求修改自评报告及简况表、完善评估支撑材料;
5.第6周(3月24日—30日),评建办组织新专业评估支撑材料第二次检查,并聘请有经验的校内外专家审定自评报告及简况表,提出修改意见;
6.第7周(3月31日-4月6日)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根据检查情况的意见与建议,结合评估要求进一步修改自评报告及简况表、完善评估支撑材料,并做好专业汇报材料PPT(限15分钟);
7.第8周(4月7日—13日),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评报告及简况表定稿,要求规范、完整,且支撑材料齐全,符合评估要求;评建办组织评估支撑材料第三次检查,进行新专业PPT汇报(预演);
8.第9周(4月14日—20日),评建办印制好自评报告和简况表,做好迎接教育厅专家组新专业评估的准备工作;
9.第10—11周(4月21日—5月4日),迎接省教育厅专家组的评估检查。
请电子与通信工程系按照以上安排,切实做好新专业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的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修订版)
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
评 建 办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