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发布

发布时间:2018-03-21 责任编辑:admin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我校将于2019年11月接受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2018年3月21日,学校发布《长沙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评估内容与重点、工作进程与任务,成立了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建工作办公室,成立了10个专项评建工作组,同时要求各二级院(部)相应成立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对审核评估工作的统一领导,确保扎实、有效地完成审核评估各项工作。《方案》将审核评估工作分为宣传动员、自查摸底、自评自建、预评整改、专家进校考察和整改提高六个阶段,从2018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逐步展开实施,并强调有关工作要求。

为提高审核评估工作效率,学校还制定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任务分解表》,从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自选特色项目等七个方面对有关责任部门、协作部门明确了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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