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基地2023年度开放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质评办/ 高教所 

关于开展湖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基地2023年度开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基地是省唯一一个以学习型社会建设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研究与咨询机构,通过整合高等教育学、管理学等优势研究力量,搭建多学科渗透的研究平台,致力于为湖南省学习型社会、学习型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长沙市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咨询服务。为了进一步加强湖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基地的建设,提升科研水平与基地影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开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开放项目的申报范围

本次基地开放基金项目不设具体选题,请紧紧围绕基地三个研究方向(学习型社会建设与学习和教学创新、学习型社会组织建设、学习型社会文化建设)自主选题。

二、基地开放项目的类型及资助力度

基地开放项目计划立项数量为4-6项,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三、基地开放项目的申报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我校在职教师,或者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我校在职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均可以直接申报;基地聘请的校外兼职教授、副教授以及对基地研究方向有兴趣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校外人员可以直接申报。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协同开展研究工作。

四、结题要求

一般项目,撰写研究报告1篇;重点项目,撰写研究报告1篇,并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1篇或以此研究为基础,成功申报1项省部级(含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以上课题。发表论文原则上须标注“湖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基地成果”或“湖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基地开放基金资助”。非本校教师和基地聘请人员的校外博士申请者立项项目的结题,须撰写研究报告1篇,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1篇,且发表论文须标注“湖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基地成果”或“湖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基地开放基金资助”。完成时间一般为1-2年。

五、申报程序

1)课题申请者填写《湖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基地开放项目申请书》(附件1)。

2)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6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2023520日前,送至高教所(长盛楼502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9462910@qq.com,要求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一致,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联系电话:84261433

附件:

1. 2023年湖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基地开放项目申请书

2. 2023年湖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基地委托项目汇总表

 

        湖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基地

                                  长沙学院研究生学院

      长沙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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