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沙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
工 作 方 案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是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基础,是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74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校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有序进行,保证采集任务按时、保质地完成,为审核评估奠定良好基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组 长:韦成龙 杨小云
副组长:屈林岩 王永宏 刘世昌 杨兴龙
胡石明 周明侠 张世英(常务)
成 员:祝 磊 何利华 薛平平 李学勇
杨建宏 庞佑霞 夏湘远 青 锋
黄竹君 欧亿容 余文龙 徐远超
刘华富 曾一兵 蒋宏伟 喻秋兰
许向阳 何旭明 夏卿坤
2. 部门数据采集工作小组
学校各有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和审阅工作,填报和审阅人员较去年有变化的,请填写好《长沙学院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于10月8日前发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以下简称质评办)周文军OA邮箱,人员不变则无需填写。为方便各单位协调沟通,质评办建有长沙学院数据采集QQ群开展数据采集相关交流工作,请各单位填报人务必进群参与学习与联络工作。QQ群号:152382225。
二、工作流程与进度安排
1.工作流程
本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采取分散采集、集中审核模式。
(1)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长沙学院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和《分部门数据表》(见附件3)分散采集;
(2)责任部门负责数据和文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审核,审核之后的数据由各责任部门数据填报人员根据质评办提供的账号(确定各部门工作人员后,分发账号和初始密码)和数据模板,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登录地址为:udb.heec.edu.cn)完成填报并提交数据;
(3)填报数据经填报人、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质评办;
(4)质评办汇总学校各责任部门提交的数据进行集中初审后,报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质评办依据采集领导小组指导意见确定本次数据采集的具体指标。下发各责任部门,各部门依据指标进行最终的数据采集修正、填报工作;
(6)报党委会审定,质评办上传报送教育部。
2.进度安排
本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时间为:10月8日—11月20日。
分三个阶段进行,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10月8日—10月28日):学习部署,数据采集与填报
(1)10月8日,召开2018年数据采集工作会议。组织召开相关职能部门2018年数据采集工作会议,部署数据采集工作,下发和学习《长沙学院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解析指标内涵,全面正确把握数据采集工作。
(2)10月8日-16日,基础数据采集。质评办会同人事处、教务处集中学习、深入研究,做到对数据采集工作看得全、把得准、吃得透,结合学校现状和高基表做好8个基础数据表(“表1-3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 “表1-6-2 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6-3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1 本科实验场所”)和相关表格数据编号规则的规划、填报工作(该项工作不能逆向、一旦逆向,相关表格都要重做)。质评办做好系统账号和权限规划、管理工作。
(3)10月17日-29日,全面数据采集填报。各单位根据《长沙学院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和分部门数据表(见附件3)划分的任务,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V3.2)》(附件4)的格式及规范要求(尤其注意标黄色的部分),完成相关数据的采集。并通过校内填报账号填报相关业务数据,将数据提交校级管理员审核。对于部分明细数据量较大的数据表,如果责任部门没有相关数据,需要各院(部)上报,则建议由责任部门下载相应的EXCEL模板表格(见附件5),分表给校内各院(部)在EXCEL中填报,由责任部门负责汇总审核后通过系统“批量导入”功能导入。
(4)数据采集应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V3.2)》(附件4)填写电子文件,并依通过校验的录入(导入)表格数据输出最终电子文档打印。各责任部门的数据采集完成后,由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对所有报送的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责任人和采集员签名)报送到质评办,同时报送数据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各项数据须有明确的出处和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归档要求整理)清单,报送截止日期10月28日。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第二阶段(10月30日-11月16日):数据审核、修正与汇总
(1)10月30日-31日,质评办对材料进行汇总,组织专家审核验收;审核未通过的数据退回报送部门,并按反馈意见修正完善。
(2)11月1日-8日,质评办将收集的数据汇总,整理成册,上交数据采集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数据采集领导小组根据质评办提供的汇总数据,给出指导意见。
(3)11月9日,质评办依据采集领导小组指导意见确定本次数据采集的具体指标,下发各责任部门。
(4)11月10日-16日,各部门依据确定的具体指标进行最终的数据补充、修正。
第三阶段(11月17日—11月20日):数据会审与上报
质评办将最终数据材料汇总,整理成册,并出具学校数据分析报告,报党委会审定。质评办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提交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是学校审核评估、专业认证、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等各类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而今年的数据采集对明年我校的审核评估尤为重要,所以全校各单位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态度,扎实、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 明确责任,保证质量
为了确保数据采集质量,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数据采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提交的数据或文字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
3. 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内容涉及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为了圆满完成该项工作,相关人员必须树立集体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本着对学校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务必将每个阶段的工作按时完成。
四、其他事项
1.统计时间区间:2018年度数据采集的数据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8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2.格式要求:数据内容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V3.2)》所要求的栏目填报提交;凡集合数据项有EXCEL导出模板表格的,严格按照模版栏目要求填写信息;所有文字材料,格式要规范,版面设置应美观大方。
联系人:夏卿坤、周文军
电话:84261433、15974102149
附件:
1. 长沙学院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
2. 2018年长沙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3. 分部门数据表(含表中数据项内涵说明)
4.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V3.2)
5. 采集系统自动转换导入模板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二○一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