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7-20 责任编辑:admin 

为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各项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湘教通〔2016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以院(部)和职能部门为工作主体,以分级落实评建责任为组织形式,以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保障能力为主要建设内容,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地方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思路

全面总结2013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来,学校在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和质量保障等各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查找在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度剖析在体制、机制和政策层面不利于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各种制约因素。在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学校发展战略及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深化改革为发展动力,以协同育人为重要机制,以持续改进为主要抓手,努力实现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

(三)工作目标

1.通过评建工作,加强教学建设,规范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对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对培养质量的保障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

2.通过评建工作,查漏补缺,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总结经验,凝练特色,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校声誉。

二、基本原则

主体性原则:学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中的主体作用,强化自我评估、自我检验和自我改进,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目标性原则:强调目标导向性,关注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保障、达成与改进情况。

多样性原则:强调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的多样性,学校要根据国家、社会需要,结合自身条件,合理确定培养目标,制定质量标准,形成办学特色。

发展性原则:强调过程的改进和内涵的提升,注重建立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促进质量的持续提高。

实证性原则:强调依据事实做出审核判断,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做引导、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学校的自评和自我判断要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

三、评估内容与重点

(一)评估内容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我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以及学校自选特色等7个审核项目,24个审核要素和67个审核要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评估重点

审核评估的核心是对学校自定人才培养目标及其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学校要建立自律机制,强化自我改进和提升办学质量。评估重点为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

二是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

三是教师和教学资源对人才培养的保障度(其中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实施情况、教学经费投入为重点);

四是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

五是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六是学校上一轮合格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落实本科教学中心地位的措施及成效,人事、财务、资产、后勤等部门保障及服务教学的情况。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审核评估是全校性系统工程,为扎实、优质、高效地完成审核评估工作,学校成立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评建工作组。

(一)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长:韦成龙、杨小云

副组长:屈林岩、王永宏、刘世昌、杨兴龙、胡石明、

周明侠、张世英(常务)、甄洁洪

  员:学校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二级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

主要职责:

1.领导和统筹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确定评估工作思路和方针政策;

2.研究部署和协调全校审核评估的组织与实施,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评建工作;

3.审定学校审核评估方案、阶段任务、数据分析报告和自评报告等重要材料;

4.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评估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确定审核评估工作中的重大建设项目和整改方案。

(二)评建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评建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负责评建日常工作。

  任:质评办/高教所负责人

  员:党政办、教务处、质评办和网络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抽调若干专职人员。

主要职责:

1.在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评建工作的组织和运行,协调各专项评建工作组和全校各单位之间的工作;

2.布置、检查各部门的评建工作,组织开展校内专项评估和自评自建工作;

3.研究提出需要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4.汇总和反馈评建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评建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5.组织学习动员,编制评估知识辅导材料,对外交流;

6.制定评建工作方案与工作计划,分解评建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安排、下达工作任务;

7.收集、整理和反馈评估信息,为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

8.按要求收集、审核、整理和归档支撑材料;

9.指导各院(部)做好教学档案的归纳、整理工作,包括试卷及试卷分析、毕业综合训练及成绩汇总、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形成的材料等;

10.负责前三年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整理、校验,对不一致的地方找出原因并进行说明;

11.制定各项目工作组文本材料撰写规范,将各审核项目内容进行总结和提炼,并融入《自评报告》;

12.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详实的写实性梳理,形成《自评报告》;

13.完成校长报告的撰写工作。

(三)专项评建工作组

根据审核评估范围和评建工作的实际需要,设如下专项评建工作组:1.目标定位与特色项目工作组;2.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3.教学资源与培养过程工作组;4.学生发展工作组;5.质量保障工作组;6.外联与接待工作组;7.宣传与环境营造工作组;8.网络技术与信息工作组;9.条件保障组;10.督查工作组。

主要任务:1-5工作组对照审核评估的审核项目、审核要素和审核要点,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见附件2)指引,加强相关建设,收集整理支撑材料、撰写项目组自评报告,提供自评依据。

6-10工作组做好对外联络与专家进校考察的接待与服务、宣传与环境营造、条件保障以及督查落实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目标定位与特色项目工作组

责任领导:杨小云

    长:党政办/发展规划处负责人

牵头单位:党政办/发展规划处

成员单位: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

审核项目:包括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等3个审核要素,共7个审核要点,另加“特色项目”。

2.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

责任领导:刘世昌

    长: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

牵头单位: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成员单位:组织部、教务处、工会

审核项目:包括教师数量与结构、教育教学水平、教师教学投入、教师发展与服务等4个审核要素,共计9个审核要点。

3.教学资源与培养过程工作组

责任领导:张世英

    长:教务处负责人

牵头单位:教务处

成员单位:学工部、科技处、招就处、国际处、计财处、资产处、团委、图书馆、网络中心

审核项目:包括教学经费、教学设施、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课程资源、社会资源、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第二课堂等9个审核要素,共计29个审核要点。

4.学生发展工作组

责任领导:周明侠

    长:学工部负责人

牵头单位:学工部

成员单位: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招就处、团委

审核项目:包括招生及生源情况、学生指导与服务、学风与学习效果和就业与发展等4个审核要素,共计11个审核要点。

5.质量保障工作组

责任领导:张世英

    长:质评办/高教所负责人

牵头单位:质评办/高教所

成员单位: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招就处、团委

审核项目:包括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质量监控、质量信息及利用和质量改进等4个审核要素,共计11个审核要点。

6.外联与接待工作组

责任领导:韦成龙

    长:党政办/发展规划处负责人

牵头单位:党政办/发展规划处

成员单位:教务处、质评办、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

主要任务:

制订评估专家接待工作计划;

所有与评估有关的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评估专家联络员、接待人员的选拔、培训与指导;

专家组进校时的所有接待工作。

7.宣传与环境营造工作组

责任领导:屈林岩

    长:宣传部负责人

牵头单位:宣传部

成员单位:党政办、保卫处、后勤处、团委、网络中心

主要任务:

制订审核评估环境营造工作计划;

适度开展评建宣传,营造校园评建氛围,制作各类迎评促建宣传材料和评建专题片;

负责评建期间的影像记录与留存工作;

设计反映我校教学建设改革和人才培养成果的展板;

⑤利用校内外媒体加强学校宣传,收集媒体对我校的各种报道。

8.网络技术与信息工作组

责任领导:胡石明

    长:网络中心负责人

牵头单位:网络中心

成员单位:教务处、质评办

主要任务: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督促各单位网络与信息化建设,保证网站内容及时、准确;

将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等相关材料上传至评估网站;

④协助评建工作办公室做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和校验等工作。

9.条件保障工作组

责任领导:王永宏

    长:资产处负责人

牵头单位:资产处

成员单位:党政办、计财处、后勤处、网络中心

主要任务:

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文件,加大各项建设,各项办学条件达到合格以上;

负责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维修等工作;

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做好校园、教学楼和教室清洁卫生工作,建立良好的校园环境。

10.督查工作组

责任领导:杨兴龙

    长:纪委办/监察处负责人

牵头单位:纪委办/监察处

成员单位:党政办、教务处、质评办

主要任务:

检查、督促全校各单位迎评促建工作的进程和质量;

及时通报评建任务的完成情况,确保迎评促建工作顺利实施;

负责对评建各项目组与各单位的工作进行责任追究;

④结合审核要点,梳理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废止或修订过时文件,增补欠缺文件,编制《长沙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长沙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⑤指导各院(部)做好相关教学规章制度的建设与管理。

(四)院(部)评建工作组

  长:院(部)长、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部)长

  员:院(部)其他领导、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综合办主任、教科办主任、学工办主任、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学校评建任务;

制订本院(部)评建工作方案及阶段工作计划;

负责本院(部)教学基本建设、各教学环节规范和评估工作的开展,及时向学校评建办公室反馈各类评估信息;

负责本院(部)教学档案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向学校提供所需材料;

负责组织本院(部)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学科专业建设特色培育与凝练工作;

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评建工作任务。

五、工作进程和主要任务

为高质量完成各项评建工作任务,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推进有序,此次迎评促建工作分为“宣传动员”、“自查摸底”“自评自建”、 “预评整改”、 “接受评估”及“整改提高”六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进程和主要任务如下: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20181-20187月)

1.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稿)》等评估相关文件和材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校师生员工进一步明确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实现“人人了解评估、人人重视评估、人人关心评估、人人参与评估”的目标。

2.基本任务

广泛宣传,层层发动,使全体教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入到评建工作之中;

请进来,走出去,到省内外已通过审核评估的院校考察、学习和调研,邀请评估专家来校作辅导报告;

制定并印发《长沙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成立学校评建组织机构,明确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召开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部署会,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评建工作办公室,设立专项评建工作组、院(部)评建工作组,全面启动审核评估工作;

按照审核评估审核项目、审核要素和审核要点,结合我校实际,细化各部门、各专项组评建任务。

(二)第二阶段:自查摸底阶段
20187-201810月)

1.工作目标

依据审核评估项目、要素和要点,全面检查本科教学工作状态,对查找到的薄弱环节、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

2.基本任务

制定和下发审核评估相关部门、院(部)工作指引;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审核评估工作计划,明确职责,落实到位;

抽调工作人员,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审核评估网;

各院(部)、各职能部门在自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详细的整改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自查总体情况概述,各项指标达到合格标准的情况及分析,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日程安排,需要学校协助解决的问题等。


(三)第三阶段:自评自建阶段
201810-20195月)

1.工作目标

依据审核评估项目、要素和要点,加强建设,使学校教学基本条件、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保障全面达标;针对本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落实整改,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收集、整理近三学年的教学材料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形成评估支撑材料。

2.基本任务

按照“硬件达标、软件从严”的要求,对照审核要素,对本单位承担的任务进行全面自查、自评,落实各项建设任务;

梳理、修订相关管理文件,加强基本档案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在自查自评基础上,围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重点问题遴选一批评建项目,重点建设。

各院(部)完成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教学大纲、试卷、毕业综合训练等建设和整理工作,以及本科教学档案的初步清理与充实工作;

各项目工作组完成分项总结文本和支撑材料;

分解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任务,组织有关部门和院(部)采集、整理、复核、填报教学状态数据;

形成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初稿。

(四)第四阶段:预评整改阶段
20195-201910月)

1.工作目标

组织评估专家全面检验我校迎评促建工作成效,提出深入整改的意见,根据专家诊断意见和建议,查漏补缺,整改到位,为迎接审核评估专家组进校评估做好充分准备;完成学校自评报告撰写以及相关材料的装订和归档。

2.基本任务

邀请省内外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对学校评建工作及材料进行诊断性评估;

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自评报告,准备向评估专家组汇报的PPT

上传报送长沙学院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到数据库;

发布长沙学院2018-2019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自评报告征求意见,校领导小组审定;

审定相关支撑材料,完善案头材料;

制定专家进校考察实施方案,做好专家组进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提交《自评报告》、课表、教师和学生名册等教学基本信息、接待方案等相关材料到指定评估管理信息系统;

做好宣传、展示工作;

制定审核评估相关工作手册,进行审核评估相关人员培训。

(五)第五阶段:专家进校考察阶段
201911月)

1.工作目标

完成专家组进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评估专家开展工作,以饱满的热情接受专家组的评估,确保我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2.基本任务

落实专家组进校评估的接待、联络工作;

配合专家组做好实地考察和专家组意见反馈会等工作安排。

(六)第六阶段:整改提高阶段
201912-202012月)

1.工作目标

认真整理分析评估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组织开展整改提高工作。

2.基本任务

按照专家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并报送省教育厅;

召开审核评估整改动员会,下达整改工作任务书;

全面深入进行整改,组织整改工作的检查验收,撰写《整改工作总结》并上报。

六、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

(一)工作机制

建立党政统一领导,校领导按审核评估范围分工负责和联系院(部)工作制度,评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项目组负责实施,各单位各负其责,师生员工全员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对审核评估工作的认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核评估工作,认真组织,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等评估文件,领会精神实质;要认识到接受审核评估是促进我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校实现内涵发展和转型发展的良好机遇,是实施和完成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要抓手。

2.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部门、各院(部)要根据本单位情况,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明确工作任务与责任,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人人身上有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发挥主人翁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严明工作纪律,评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领导干部要带头将主要精力投入评建工作中来。在评建工作中出现渎职、失职等行为的,学校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通力合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评建工作任务。

各单位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和合作,主动承担责任。学校定期召开协调会,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各工作组和各单位工作,调整和制定相关政策。各部门、院(部)紧密围绕审核评估的要求,深入思考,从顶层设计的高度,系统考虑学校制度层面、操作层面的本科教学问题,把“以评促建、重在建设”放在评建工作的突出位置。利用审核评估这一契机查漏补缺,理顺工作机制,建章立制,健全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4.全力以赴,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推进各项评建工作。

各级领导、各单位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到学校评建工作中来,全力以赴,群策群力,敢于担当,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推进各项评建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尽力。

广大师生员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实践中去,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本科教学水平,促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地方大学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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