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试卷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11-07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质评办/ 高教所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试卷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了解教学状况,客观评价教学效果,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对试卷命题、评阅、成绩核算、试卷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全程质量监控。根据《长沙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试行)(长大发〔201212号)》、《长沙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20139月修订)》(长大发〔201338号)文件要求,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全校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试卷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请各系(部)对照检查结果予以落实整改。

一、综合评价

本次共抽检试卷44个班级,覆盖13个教学系(部),合计试卷1396份。总体来看,大部分教师能遵守课程考核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制卷、评阅,命题较规范,质量较好;大多数试卷为标准格式打印件,文字清晰、插图工整、格式规范,符合试卷标准;大部分教师阅卷认真细致,公正严格。

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就某些共性问题加以梳理,请各系(部)对照问题,落实整改,规范管理,改进教学。

1.试题质量方面

卷面有瑕疵,有些试卷没有采用学校规定统一模板,有些试卷命题质量不高,存在一份试卷中试题重复、题图无法对应等问题。如:电子信息及电气工程系《电路原理(一)》A卷第7题未见到在试卷中提到的右上图,AB卷单选题第10题在试卷中右图所示,均未见到图。机电工程系的《机械制造技术基础》A卷填空题第5小题题目文字表述有五种方法,但只留了有三个空格,而参考答案却给了四个。经济与管理系的《人力资源管理》课程A卷单选题的第12小题与第18小题重复,《管理学原理》采用旧试卷模板,与学校现行规范不合,且A卷第四大题中出现了两个错别字。另外,某些试卷存在卷面排版欠佳,试题编号或序号不连续,题量偏少等现象。

评分标准不规范或答案错误。如:电子信息及电气工程系的《数字电子技术》A卷第二题化简题2、用卡诺图化简下列各式a题,标准答案有误,但判卷时纠正了。同时标准答案中,该题只给出了结果,未给出给分点。土木建筑工程系的《理论力学》A卷第一大题第5小题、第二大题第5小题参考答案均错误;《工程合同法律制度》第一大题第14小题的参考答案错误。机电工程系的《材料力学》A卷作图题要求:“试建立梁的剪力方程和弯矩方程,并作剪力图和弯矩图”,而答案只给出“剪力图和弯矩图”评分细则,同时评分细则较粗放。B卷的填空题第1小题有3个空,第34小题有2个空,没有评分细则。音乐系《中国音乐史》A卷第二大题第7小题参考答案错误,但判卷时纠正了。

部分课程AB卷重复率偏高(大于15%)。如,中文与影视传播系的《电视广告创意与编导》AB卷重复率大于60%,电子信息及电气工程系的《电力系统继电保护》AB卷重复率为41%,音乐系的《中国音乐史》AB卷重复率为35%。有些课程试卷,同样的问题,只是稍微改变一下表述方式,出现在不同的试卷中,如机电系的《传输原理》AB卷的选择题完全一样,只是题序不同,合计20分,另外,该卷判断题主要题干考核内容基本相同,只是稍微改变表述方式。

2.评阅质量方面

部分试卷评阅不够细致认真,存在误判错判或统分错误等现象,有的分数涂改过多,评判不够严谨。如,机电工程系的《材料力学》阅卷没有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有错批、漏批、涂改以及随意给分现象。土木建筑工程系的《工程合同法律制度》有漏批现象,学生有作答,但无批阅标志;卷面批阅有涂改,但涂改处未签字;存在统分错误,既有小题计分错误,又有总分统分错误。经济与管理系的《会计信息系统》没有严格按参考答案的给分点给分,评阅时给分标准不一致。电子信息及电气工程系的《数字电子技术》试卷批阅时虽注意了修改过的地方加注签名,但仍有个别地方修改后未签名;第二题化简题,有判错之处,如彭琳试卷中,卡诺图化简题a题,结果写错了,却给了满分。

部分试卷评分主观性太强,有的只给一个总分数,没有按评分标准给分或没有评分标准。如:中文与影视传播系的《电视广告创意与编导》的评述题(30分)、《广播电视艺术概论》的评论题阅卷时只给总分。音乐系的《曲式与作品分析》试卷只有两道试题,阅卷时只给总分。机电工程系的《机械制造技术基础》第三大题“简答题”和第四大题“分析计算题”中各小题有步骤分但没有给出小题分。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的《数据库系统原理》主观题记分标志不统一,有的只记总分,如,第四大题没有按标准给出得分点小分,只有一个总分。

3.管理方面

试卷分析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部分课程卷面不及格率过高(超过30%),但未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或作情况说明。如:机电工程系的《材料力学》不及格率为81.25%,平均分为39.3分。经济与管理系的《管理学原理》不及格率为44.44%,平均分为64.5%。机电工程系的《传输原理》不及格率为60%,平均分为55.4分。土木建筑工程系的《工程测量》不及格率为36.11%,平均分为62.9%。均未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适当处理,或作情况说明。

机电工程系的《材料力学》试卷分析表的“试卷难易程度分析评价”一栏,面对81.25%的不及格率,“…试题难易适中,题量适中”;“试卷需改进的方面”一栏中,写着“无”;“对今后教学的建议”一栏中,没有对照相应要求填写,把大面积不及格的原因归结于“学风差,厌学情绪严重,上课旷课,……”,没有从“教”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同时未见到学生考勤记录情况,无法了解学生实际的到课率。中文与影视传播系的《电视广告创意与编导》试卷分析表中的“平均分、最低分、最高分”没有填写;“试卷需改进的方面”、“对今后教学的建议”均是空白。土木建筑工程系的《工程测量》不及格率为36.11%,没有按学校规定对高于30%不及格率单独分析资料。中文与影视传播系的《电视编辑》试卷分析不到位,该课程是理论课(另有实验课占一半课时),从卷面考察学生的理论知识不牢固,故分数普遍偏低,但试卷分析中却一再强调加强实践,未抓住问题的关键。公共外语教学部《大学英语(四)》试卷分析表中的“对今后教学的建议”一栏的内容较为笼统抽象,没有针对试卷评阅发现的问题展开相关的思考。

试卷分析表上的成绩与实际期末考试成绩完全不符。如:生物与环境工程系的《普通生物学》试卷分析表:最高分90、最低分4560分以下的6人、6069分的10人、7079分的8人、8089分的6人、90分以上的1人,而实际期末成绩为:最高分91、最低分3460分以下的4人、6069分的8人、7079分的6人、8089分的11人、90分以上的1人;课程成绩单上学生人数(30人)与试卷及试卷分析表上的人数(31人)不一致。机电工程系的《传输原理》、生物与环境工程系的《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均有这种情况。

考核文件存档不全或欠规范。试卷装订欠规范,有的甚至没有装订,有的课程试卷装订顺序与成绩单顺序不一致,部分课程没有题首分或卷首分。如土木建筑工程系提交的所有试卷都没按规定装订成册。《马原》与《毛概》两门课程的考试采用机试,学生的考题是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与打印的纸质试卷无法对应,对于试题质量也无法考核。所提供光盘数据不全,纸质成绩单与提供的电子数据无法对应,有些学生的答题信息无法核实。机试主观题没有详细给分点,只是给学生一个总分,主观性太强。

二、整改建议

1.加强制度学习,提高命题质量

《长沙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20139月修订)》(长大发〔201338号)第四章第九条规定:考试命题要根据学期授课计划和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制定双向细目表,根据双向细目表编制试卷。制定双向细目表的原则是:试卷对课程内容的覆盖面大,覆盖率应达到85%以上,题量适当,题型多样,分值分配合理;试题有一定的难易梯度,能分辨学生学习掌握的情况。试题的难度层次要求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下简称“三基”)部分占60%左右,综合性并有一定难度的题占30%左右,较高要求并有相当难度的题占10%左右。第十一条规定:各门课程在命题时应拟定覆盖面、试题份量、难易程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的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5%,同时,本年度试卷与前两年试卷重复率也不得超过15%。试题要严谨明确,避免产生多义、歧义或误解的情况。试卷插图要准确、清楚。AB两套试卷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和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审查并签字。第十二条规定:试题拟定后,须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主观题应提供“答案要点”)。评分标准应合理公允,便于把握,对答题的每个要点应分别给出评分要求。希望各系(部)组织教师学习学校的相关文件,特别是在考前应向任课教师强调期末课程考核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性,出题教师应把握好试题的难易程度,避免出现平均分过高或通过率过低等情况。制定试题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要严谨,不能模棱两可。

2.严格要求,提高阅卷质量

《长沙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20139月修订)》(长大发〔201338号)第四章之第二十条规定:所有笔试试卷一律用红笔批阅。第二十一条规定:试卷记分必须同时记有卷首分、题首分和小题分。每题评阅记正分,全错和未答题应记“0”分,全对记满分,未全对的主观题应标出知识点分或观点分,客观性题目只能打满分或零分,不得出现其它随意性分数。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卷面成绩出现超过30%以上不及格或80%以上学生成绩为优秀的情况,要立即向系(部)主任报告,查找原因,学生成绩暂不得公布和网上录入。希望阅卷教师严格遵守阅卷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仔细的态度,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阅每一份试卷,不随意加减得分;评阅完后,应重新检查统分有无错误,评阅标记有否缺漏。

3.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平时成绩记录

《长沙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20139月修订)》(长大发〔201338号)第四章之第二十七条规定: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评定成绩,总评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期末考试成绩一般占总评成绩的70%,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的比例构成可依据课程教学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但须由所属教研室研究并签署意见,提交系(部)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平时成绩评定的依据包括:课堂提问、课堂讨论、期中测试、测验、实验、作业、课程论文、出勤等。其中,实验部分的成绩所占比例应符合教学(考试)大纲要求,一般占总评成绩的15%20%。平时成绩评定必须在《学生成绩登记表》上有相应的记录和反映。专家检查发现有部分课程的平时成绩记录来源不够清晰或全部相同。各系(部)要加强对平时成绩的过程管理。

4.强化管理,规范考核资料归档

《长沙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20139月修订)》(长大发〔201338号)中明确了试卷装订的具体要求,各系(部)要督促任课教师(教学秘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理装订。机试数据要严格执照存档要求,全面真实地保存各数据,便于查对。

三、具体评价

具体评分与专家评语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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