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沙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15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是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基础,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41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校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有序进行,保证采集任务按时、保质地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长:刘沛林 杨小云

副组长:屈林岩 王永宏 刘世昌 胡石明 周明侠

张世英(常务)  甄洁洪 何利华

员:李学勇 杨建宏

夏湘远 黄竹君 薛平平

张志刚 欧亿容 李映辉

何旭明 姜巧玲

2. 部门数据采集工作小组

学校各有关单位成立本部门数据采集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和审阅工作,填报和审阅人员较去年有变化的,请填写好《长沙学院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于930日前发送至csxyypjb@163.com邮箱,人员不变则无需填写。为方便各单位协调沟通,质评办建有长沙学院数据采集QQ群开展数据采集相关交流工作,请各单位填报人务必进群参与学习与联络工作。QQ群号:152382225

三、工作流程与进度安排

1.工作流程

本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采取分散采集、集中审核模式。

1)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长沙学院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和《分部门数据表》(见附件3)分散采集;

2)责任部门负责数据和文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审核,审核之后的数据由各责任部门数据填报人员根据质评办提供的账号(确定各部门工作人员后,分发账号和初始密码)和数据模板,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登录地址为:udb.heec.edu.cn完成填报并提交数据;

3)填报数据经填报人、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质评办;

4)质评办汇总学校各责任部门提交的数据进行集中初审后,报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质评办将领导小组指导意见反馈给各责任部门,各部门依据意见进行最终的数据修正工作;

6)报党委会审定,质评办上传报送教育部

2.进度安排

本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时间为:929日—1120日。

分三个阶段进行,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929日—1029日):学习部署,数据采集与填报

1929日,召开2020年数据采集工作会议。组织召开相关职能部门2020年数据采集工作会议,部署数据采集工作,下发和学习《长沙学院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解析指标内涵,全面正确把握数据采集工作。

2930-1016日,基础数据采集。人事处、教务处等有关部门结合学校现状和高基表做好8个基础数据表(1-2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1-3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1-4-1 专业基本情况1-5-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2 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5-3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1-6本科生基本情况1-7-1本科实验场所)和相关表格数据编号规则的规划、填报工作。

31017-29日,全面数据采集填报。各单位根据《长沙学院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预采集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和分部门数据表(见附件3)划分的任务,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4)的格式及规范要求(尤其注意高亮标注的部分),完成相关数据的采集。对于部分明细数据量较大的数据表,如果责任部门没有相关数据,需要各院(部)上报,则建议由责任部门下载相应的EXCEL模板表格(见附件6),分表给校内各院(部)在EXCEL中填报,由责任部门负责汇总审核后通过系统“批量导入”功能导入。

4)数据采集应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4)填写电子文件,并依通过校验的录入(导入)表格数据输出最终电子文档打印。各责任部门的数据采集完成后,由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对所有报送的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责任人和采集员签名)报送到质评办,同时报送数据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各项数据须有明确的出处和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归档要求整理)清单,报送截止日期1029日。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第二阶段(1030-1116日):数据审核、修正与汇总

11030-31日,质评办对材料进行汇总,组织专家审核验收;审核未通过的数据退回报送部门,并按反馈意见修正完善。

2111-8日,质评办将收集的数据汇总,整理成册,上交数据采集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数据采集领导小组根据质评办提供的汇总数据,给出指导意见。

3119日,质评办将领导小组指导意见反馈给各责任部门。

41110-16日,各部门依据领导小组指导意见进行最终的数据补充、修正。

第三阶段(1117日—1120日):数据会审与分析

质评办将最终数据材料汇总,整理成册,并出具学校基本数据分析报告,报党委会审定。质评办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提交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三、采集原则与要求

(一)采集原则

1. 真实性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学校加强自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因此数据采集必须客观真实,每一项数据均要注明来源,统计数据应提供明细。

2. 准确性

必须准确把握数据项内涵,数据项涵义界定以教育部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印发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见附件4)为准,确保各项数据的采集准确无误。

(二)采集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我校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落实评建整改工作的基础工程,所以全校各单位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态度,扎实、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 明确责任,保证质量

为了确保数据采集质量,实行责任到人的数据采集工作制度。部门数据采集工作小组成员对本部门负责的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有直接责任。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相关数据负有审核责任。

3. 全员参与,密切配合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要求高,内容涉及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相关人员必须树立集体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本着对学校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切实加强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四、其他事项

1.统计时间区间:2020年度数据采集的数据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911日至1231日。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991日至2020831日。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209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2.格式要求:数据内容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所要求的栏目填报提交;凡集合数据项有EXCEL导出模板表格的,严格按照模版栏目要求填写信息;所有文字材料,格式要规范,版面设置应美观大方。

附件:

1. 长沙学院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人员信息表

2. 2020年长沙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3. 分部门数据表(含表中数据项内涵说明)

4.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5. 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2020版变化情况汇总

6. 采集系统自动转换导入模板

7. 长沙学院数据采集填报人员通讯录


长沙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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